按照《惠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扶持办法》(惠市科字〔2020〕102号)和《关于开展2020年度惠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综合评价后补助的通知》(惠市科字〔2020〕113号)要求,我局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对全市15家市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进行综合评价,经过评审,综合评审专家的意见和建议,经研究,现对2020年度惠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综合评价后评价结果和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综合评价结果分为A、B两个等级,A等级的补助50万元,B等级的补助30万元,公示期自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0月27日。
二、任何个人和单位如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受理科室:市科技局产学研与科技合作科
联系人:刘传和,电话:2808736
通讯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31号惠州市科学技术局1113室
附件:2020年度惠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综合评价后补助公示名单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0月19日
附件
2020年度惠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综合评价后补助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