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科技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肇庆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肇科〔2024〕14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肇庆市重点实验室的通知》要求,经发布通知、形式审查、现场核查、专家评审及公示等程序,同意认定“肇庆市高端装备先进设计重点实验室”等18家实验室为2024年度肇庆市重点实验室(名单附后)。
请各县(市、区)和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加强对市重点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市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需加大研发投入,完善运行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实验室研发及成果转化能力,不断提升实验室建设水平。
肇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