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科发[2020]136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山市科技孵化育成体系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山科发〔2019〕307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加速器、孵化器与众创空间认定的通知》(中山科发〔2020〕60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我局定于2020年8月4日组织2020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加速器、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评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申报2020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加速器、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的单位。
二、评审方式
本次评审,采用现场答辩,专家综合评审。
三、评审时间
2020年8月4日(周二)。
四、评审地点
评审地点:火炬开发区会展东路16号数码大厦18楼留创园1814室(会场一)、1815室(会场二)。
五、参加人员
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1-2名。
六、评审流程
(一)答辩。申报单位对照答辩时间安排表(具体见附件)提前30分钟到达会场,每个单位30分钟,PPT陈述10分钟,包括:
1.科技企业加速器、孵化器、众创空间整体情况(运营主体、场地布局、制度体系建设等);
2.服务能力建设,包括服务团队情况、服务资源与内容等,如同一运营主体运营有其他孵化载体要对其在场地、服务管理等进行区分介绍;
3.入驻、在孵企业(团队)情况;
4.服务成效,包括2019年开展主要服务活动、孵化案列,特色服务等;
5.未来3-5年发展规划;
(二)专家提问。
七、其他事项
申报单位于8月3日12:00前将汇报PPT发送至科技局高新技术与区域创新科邮箱zssgxk@126.com。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岳、李慧子
电话:88303920
附件:申报单位答辩时间安排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