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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适合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专题揭榜制的重大科技项目需求的通知
2020-07-23

 中山科发〔2020〕12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系列讲话要求,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我市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我局将在市重大科技专项的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专题探索实施揭榜制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努力调动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行业社团组织等社会创新力量,攻克中山市传统优势产业发展急需解决的技术难题,加快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

  揭榜制项目分为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两大类别。技术攻关类主要由中山市龙头、骨干企业提出技术难题或重大需求,在商报市科技局发榜后,由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或其组织的联合体进行揭榜攻关;成果转化类主要针对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等拥有已经比较成熟的且又符合中山市产业需求的重大科技成果的单位,在商报市科技局发榜后,组织中山市有技术需求和应用场景的企业进行揭榜转化。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术攻关类揭榜制项目条件

  此类揭榜制项目的需求主要由中山市龙头、骨干企业提出并负责项目申报。凡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或其组织的联合体均可揭榜,经供需对接达成协议后,开展攻关任务,由需求方和市科技局提供相应的研发资助。

  (一)需求方

  需求方主要为有技术难题或重大需求的中山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传统行业龙头、骨干企业,须符合下列条件:

  1、须承诺并有能力保障揭榜制项目的科研投入,且能够提供项目研发实施的支持和配套条件,在项目攻关成功后能率先在本企业推广应用;

  2、应具备良好的社会信用,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

  3、需求内容应聚焦企业、产业发展卡脖子的关键核心技术、前沿技术、关键零部件、材料及工艺等,能够显著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带动中山市乃至相关产业的技术应用水平;

  4、应明确指标参数、时限要求、产权归属、资金投入及其他对揭榜方的条件要求等需求内容。

  (二)揭榜方

  揭榜方为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或其组织的联合体(关联交易方除外),须满足下列条件:

  1、有较强的研发实力、科研条件和稳定的人员队伍等,有能力完成张榜任务;

  2、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3、能对张榜项目需求提出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可行方案,掌握自主知识产权;

  4、优先支持具有良好科研业绩的单位和团队,鼓励产学研合作揭榜攻关。

  二、成果转化类揭榜制项目条件

  此类揭榜制项目的需求主要由拥有重大科技成果的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提出并负责项目申报。由有技术需求、应用场景且符合应用条件的中山市企业揭榜实施,经供需对接达成协议后,开展成果推广转化应用,获得相应市财政资金支持。

  (一)需求方

  需求方主要为拥有已经比较成熟且又符合中山市传统优势产业需求的重大科技成果的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国家、省及市级科研任务的基础条件和成功案例,在卡脖子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已取得重大突破,拟转化成果具备产业化和推广应用条件,且符合中山市企业和产业创新发展需求;

   2、具有拟转化成果的自主知识产权,市场用户和应用范围明确,对中山市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能够发挥关键推动作用;

  3、拥有成果转化的支撑队伍,能主动参与和协助推广应用方案的实施;

  4、优先支持产业共性技术和首台(套)重大装备,以及公益性、辐射带动效应显著的重大成果。

  (二)揭榜方

  揭榜方为有技术需求和应用场景的中山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关联交易方除外),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有较强的成果推广应用队伍,能够提出科学合理的成果转化方案;

  2、能够提供成果转化所需的资金、场地、市场等配套条件;

  3、积极开展示范应用,努力扩大社会应用效益;

  4、优先支持传统行业龙头、骨干企业。

  三、项目要求

  揭榜制项目以企业和社会投入为主,市财政资金给予适当补助,要求项目投入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项目需求应聚焦中山市传统优势产业发展急需的重大科技成果。

  四、工作流程

  (一)需求征集。需求方填报中山市揭榜制项目需求表(详见附件),经所属主管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科技局。需求应明确指标参数、时限要求、产权归属、资金投入及对揭榜方其他条件要求等内容。

  (二)论证张榜。市科技局(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行业专家对项目需求进行论证筛选,重点遴选出影响力大、带动性强、应用面广的关键核心技术或推广难度较大、辐射带动作用较好的重大科技成果,统筹确定后向社会公开张榜发布。

  (三)对接揭榜。揭榜方按张榜项目要求主动与需求方对接,细化落实相关具体内容,达成双方认可的共识。市科技局(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专家对揭榜方的资质条件、揭榜方案可行性、需求方满意度等进行论证,并根据专家论证意见提出拟中榜项目名单,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需求方、揭榜方、市科技局共同签订三方协议,各自履行职责,并及时发布成功揭榜公告。

  (四)资金拨付。项目资金主要由需求方、揭榜方按协议落实。市财政资金按照项目投入经费与财政资助经费不高于2:1的比例给予支持,在项目完成考核验收后,根据项目投入和完成情况给予补助,对单个项目的市财政资助额度最多不超过500万元。

  (五)项目管理。市科技局对目标进展、阶段任务、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工作。

  (六)责任追究。对故意串通作假等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五、申报说明

  需求表经所属主管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将word版和纸质盖章扫描件发送至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科邮箱8329267@163.com。

  六、征集时间

  2020年7月22日—8月10日

  七、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科:程书玲,电话:88329267

 

  附件:中山市揭榜制项目需求表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7月22日

 

附件:中山市揭榜制项目需求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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