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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梅州市应用型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2022-08-22

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部署,不断提升我市市级财政科技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整体效能,根据《梅州市应用型科技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就2022年度应用型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围绕我市高性能铜箔制造产业,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开展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有利于民生改善和社会保障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兑现2021年度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市本级财政负责部分。

  专题一:2021年度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兑现2021年度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市本级财政负责部分。本专题为事后一次性奖励,由梅江区科工商务局统一申请,以请拨形式办理,无需填写项目申报书。需奖励企业16家,奖励资金强度20.1万元/家,由市本级财政梅州市应用型科技专项预算安排资金321.6万元。

  专题二:支持高性能铜箔制造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围绕我市打造“铜箔之都”,支持铜箔制造高新技术企业(2021年底存量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符合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拟安排项目1项,资助强度178万元/项,由市本级财政梅州市应用型科技专项预算安排资金,项目总投入中企业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67%,完成时限2年内。

  专题三:支持广东省重点实验室(企业类)依托单位开展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拟安排项目1项,资助强度400万元/项,由广州市对口帮扶梅州市应用型科技专项安排资金,项目总投入中企业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67%,完成时限2年内。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为依法在梅州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的企事业单位;项目实施地点必须在梅州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牵头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第1名)在研和当年新申报的市应用型科技专项项目累计不得超过1项;

  2、同一申报单位(含同一集团子公司、同一股东投资或参股的公司)不能同时申报专题二和专题三;

  3、已推荐申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度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

  4、在省、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5、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6、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国家、省和市科技计划立项的;

  7、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8、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不良记录的。

  (三)其他要求:

  项目内容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生成合同书,无正当合理的依据不予修改调整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按实申报。当实际立项经费少于申报经费时,对未获足额批准的资金缺口不作要求,同时在合同书填报阶段可适当调整项目目标任务、技术和经济指标、成果指标等内容。

  三、申报方式

  (一)在梅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xm.gdstc.gd.gov.cn/mz/login/)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

  (二)申报材料要求:

  1、梅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申报单位资质证明材料;

  4、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5、其他附件材料。

  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在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正式稿。并经县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直申报单位主管部门签署初审意见后,书面申报材料一式1份报送市科技局。

  四、申报时间

  (一)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8月22日17:00~9月11日17:00;

  (二)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至市科技局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17:00;

  (三)书面申报材料报送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17:00。

  五、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梅州市科学技术局

  联系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梅龙西路3号

  邮政编码:514021

  联系电话:0753-2242410

  联系人:侯杰

  梅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技术支持:古士渊

  0753-2248477

  附件:1、(技术类)梅州市应用型科技专项可行性研究报告;

  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梅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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