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NEWS INFORMATION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
【梅州】组织2014~2017年省农村科技及产学研合作(部分)领域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2-08-17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项目承担单位:

  为加强历年省科技计划项目逾期结题验收清理工作,根据省科技厅归口处室的工作部署和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有关要求,我局对2014~2017年省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的农村科技及部分产学研合作领域项目组织结题验收工作,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4年至2017年立项的农村科技领域、产学研合作领域(含部分专业镇产业创新能力建设、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项目,具体见附件清单。本批项目均已逾期未完成结题验收。由省科技厅直接组织或近期已完成验收工作的不在本通知范围。

  二、结题验收形式

  采用会议验收方式进行结题验收。项目承担单位需尽快按要求在管理系统上提交验收申请,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省科技厅将委托梅州市科技局开展相应工作(省科技厅专业机构组织除外),我市具体交由梅州市科技情报研究所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三、验收材料要求

  验收申请审核通过后,请按如下顺序装订并提交一式五份验收材料:

  1、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

  2、项目实施(技术)工作总结报告;

  3、项目合同书;

  4、项目立项下达文件;

  5、用户报告、发表论文或合同约定指标所需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审核验证章);

  6、项目经费使用明细或审计报告(按《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工作规程(试行)》(粤科监字〔2020〕77 号)执行)。

  四、其他事项 

  请属地科技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和加强专项工作的协调指导,项目承担单位应于2022年8月22日前完成网上提交验收申请,其中省业务系统已批复委托地市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项目,原则上应于8月24日前提交相关验收材料。按照省科技厅要求,该批项目应于9月份前完成验收工作,无法按正常程序申请验收的,属地主管部门应按省科技计划项目终止结题要求走程序报送相关情况。未能按通知时限配合完成任务的,则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负责相关后果。

  业务联系: 黄小芬  2259887

  材料受理:卓翠娟  2242910

  附件:2014~2017年省科技计划项目部分逾期清理验收汇总表

 

梅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8月17日

QQ在线咨询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