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科发〔2018〕66号
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翠亨新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与众创空间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山科发〔2017〕251号)的要求,现组织开展2018年度中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与众创空间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方式
采用事后补助的方式。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为经市科技局认定的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中山创客·众创空间”的运营机构。
(二)申报项目、申报材料应真实可靠,申报单位须对所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推荐单位负责项目审查推荐,保证申报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指南(见附件)通过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网址http://pro.zskj.gov.cn)统一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注册。已在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首次申报的单位先注册单位信息,审核通过后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
(二)申报。申报单位注册并审核通过后,可通过网络提交申报书及相关材料。
(三)推荐。镇区科技主管部门或项目承担单位的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向市科技局推荐。
(四)审核。市科技局核查资料。
五、申报时间与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18年4月2日至2018年5月2日下午17时;镇区科技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的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9日下午17时;申报项目待市科技局审核后,打印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双面打印、胶装、加页码)报送至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A4—A7窗口(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北3号门进),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下午17时。
六、联系方式
(一)申报业务咨询
高新技术科:梁茵 刘智勇,联系电话88303920
(二)纸质材料受理
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A4—A7窗口):联系电话89817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