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江门市科学技术局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支持江门市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试行办法》(江科〔2015〕113号)、《江门市科学技术局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江门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建设资助试行办法》(江科〔2016〕2号),现拟对2016年度第二批及2017年度第一批通过认定的7家市级新型研发机构,2017年度第一批通过认定的200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21家市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予以立项资助,项目名单及资金扶持计划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自9月14日至9月20日,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附件:
1、2016年第二批及2017年第一批江门市市级新型研发机构拟资助项目及资金扶持计划(7家)
2、2017年江门市第一批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拟拟资助项目及资金扶持计划(200家)
3、2017年江门市第一批市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拟资助项目及资金扶持计划(21家)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