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厂房扩容提质用途)管理实施细则》(珠工信〔2019〕615号),现开展2022年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厂房扩容提质用途)项目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入库专题
入库专题包括“工改工”厂房扩容改建奖励专题和盘活闲置厂房租金补贴专题。
二、时间范围
“工改工”扩容改建奖励专题:项目竣工的时间为2018年12月1日至2021年10月12日。
盘活闲置厂房租金补贴专题:企业签订租赁合同时间与实际入驻闲置厂房的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10月12日。
三、申报条件
“工改工”厂房扩容改建奖励专题:一是项目是在工业红线内的工业用地进行扩容改建(M0除外);二是改建后整体建筑容积率达到1.5(含)以上;三是新增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含)以上;四是厂房通过竣工验收;五是落户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命健康、数字经济、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项目。
盘活闲置厂房租金补贴专题:一是租赁的厂房在工业园区;二是企业是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三是租用厂房单体面积2000(含)平方米以上;四是完成竣工验收满6个月且连续闲置3个月(含)以上的厂房;五是企业在新入驻厂房内实施投资总额500万元(含)以上项目,项目投资已完成且纳入工业投资统计;六是租赁的双方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每个专题的申报单位还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一)项目申报主体:项目申报单位为在珠海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项目是否执行本通知由深度合作区自行研定兑现。
(二)社会信用良好:项目申报单位和法人信用良好,无违规违纪行为,项目实施单位或法人被列入“政府联合奖惩执行对象黑名单”的,专项资金不予支持。
四、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根据本文附件要求编制和准备申报材料,于10月31日前通过珠海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和管理平台进行申报,经我局进行材料初审后,打印完整纸质资料(3份),并经申报单位法人、区工信部门或工业园区管理机构进行审核,按文件要求签字确认申报项目的真实性,报送我局工业园区与工业节能科(香洲区康宁路66号409办公室)。
五、特别提示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从未指定或推荐任何中介机构为申报单位提供申报业务咨询。请各申报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出发,按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六、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小勇、钟华,联系电话:2220093、2210953。监督电话:2254584。
特此通知。
附件:
1.附件1:“工改工”厂房扩容改建奖励申报材料编制清单.doc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