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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节能与工业循环经济用途)项目入库申报的通知
2021-10-13

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工业节能与循环经济工作,根据《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节能与工业循环经济用途)管理实施细则》(珠工信〔2019〕573号),我局启动2022年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节能与工业循环经济用途)项目入库工作,现就项目入库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题

  2022年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节能与工业循环经济用途)项目入库共分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专题、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专题和工业节能技术改造专题等3个专题。

  二、申报条件

  (一)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专题:企业完成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并取得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定时间为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10月12日期间(以认证证书日期为准)。

  (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专题:通过自愿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工业企业实施了以大气、水、土壤、固废等污染治理或减排为内容的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在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10月12日期间完工,设备投资额大于50万元(不含税金额,以发票为准)。

  (三)工业节能技术改造专题:工业企业实施了节约能源的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在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10月12日期间期间完工,设备投资额大于50万元(不含税金额,以发票为准),改造后节约能源量等价值不少于100吨(含100吨)标准煤(其中:电力折标煤系数为2.6907吨标准煤/万千瓦时)。

  每个专题的申报单位还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一)项目申报主体:项目申报单位为在珠海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项目是否执行本通知由深度合作区自行研定兑现。

  (二)社会信用良好:项目申报单位和法人信用良好,无违规违纪行为,项目实施单位或法人被列入“政府联合奖惩执行对象黑名单”的,专项资金不予支持。

  (三)其他要求:已获得珠海市级财政资金的同类补助项目不得再申报,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其中:节能、清洁生产技改项目不得与工业投资、设备投资等相关专项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专题

  1.企业(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1);

  2.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2);

  3. 2022年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节能与工业循环经济用途)申请承诺书(附件3);

  4.2022年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节能与工业循环经济用途)项目入库申请表(附件4);

  5.资金申请报告(附件5);

  6.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8.其它佐证材料;

  9.市工信局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告知企业书(附件7)。

  (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专题

  1.企业(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1);

  2.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2);

  3.2022年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节能与工业循环经济用途)申请承诺书(附件3);

  4.2022年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节能与工业循环经济用途)项目入库申请表(附件4);

  5.资金申请报告(附件5); 

  6.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佐证材料(包括设备照片、铭牌等);

  8.项目设备发票清单(附件6)、合同和发票(加盖公章)

  9.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情况(专家验收意见或认定文件);

  10.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11.其它佐证材料;

  12.市工信局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告知企业书。(附件7)

  (三)工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1.企业(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1);

  2.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2);

  3.2022年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节能与工业循环经济用途)申请承诺书(附件3);

  4.2022年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节能与工业循环经济用途)项目入库申请表(附件4);

  5.资金申请报告(附件5); 

  6.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7.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佐证材料(包括设备照片、铭牌等);

  8.项目设备发票清单(附件6)、合同和发票(加盖公章)

  9.节能效果的佐证材料;

  10.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11.其它佐证材料;

  12.市工信局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告知企业书。(附件7)

  四、申报程序

  各项目申报单位按照以上申报材料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在珠海市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113.106.103.75)上传资金,并于11月8日前完成提交(逾期不提交将不再受理)。网上申报资金经我局审核通过后,于3个工作日内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市工信局工业园区与工业节能科(香洲区康宁路66号410办公室)。

  五、特别提示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从未指定或推荐任何中介机构为申报单位提供申报业务咨询。请各申报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出发,按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六、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小勇、钟华,联系电话:2220093、2210953。监督电话:2254584。

附件:

1.附件1:企业(单位)基本情况表.doc

2.附件2:项目基本情况表.doc

3.附件3:2022年市工业节能与工业循环经济用途资金申请承诺书.doc

4.附件4:珠海市2022年节能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请表.xls

5.附件5: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参考大纲.doc

6.附件6:发票清单格式.xls

7.附件7:市工信局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告知企业书.doc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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