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新区管委会、华南装备园管委会,各县(市、区)工信局,相关企业:
根据《中共韶关市委 韶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韶委字〔2020〕2号)和《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的实施意见》(韶府〔2019〕2号)“对新上规的小微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的要求,经我局党组会议审定,同意对68家符合条件的2020年新增上规的工业企业每家奖励10万元。现将“2020年韶关市新增规上工业企业市级奖励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韶关新区、华南装备园、有关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按照规定做好资金拨付工作,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或挪用,并于2021年10月24日前将拨付凭证反馈我局中小企业局。
二、各相关企业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1:2020年韶关市新增规上工业企业市级奖励资金安排表.xls
附件2:2020年韶关市新增规上工业企业市级奖励资金各县(市、区)绩效目标表.xls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9月26日
(联系人:谢家斌、姚立军,联系电话:889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