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清远市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清府〔2020〕68号)和《清远市标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实施计划》等文件精神,为落实国家和省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现公开向社会购买2021年度“清远市标杆高新技术企业遴选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内容
开展2021年度清远市标杆高新技术企业遴选服务,包括材料受理、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和标杆高企的宣传等工作。
二、资质要求
承接服务机构应为清远市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具有社会组织评价等级3A以上资质,5人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服务团队;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符合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条件,熟悉科技政策法规,有较强的科技服务能力,近两年有3项以上承接科技业务委托工作经验。
三、服务周期和经费
该服务项目在完成2021年度清远市标杆高新技术企业遴选工作后结束,服务经费不超过1.5万元。
四、报名事项
请有承接意向的机构于2021年8月16日上午12:00前向清远市科技局提交以下报名材料(盖章纸质件1份及电子版):
1.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社会组织评级证书(复印件);
3.服务机构相关管理制度;
4.社会组织简介及专职人员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5.承接服务所必需的办公场所、设施及服务平台介绍;
6.近两年承接政府科技专项业务委托的证明材料;
7.服务方案(含计划、流程、措施、预算等);
8.服务机构保密责任和义务承诺书;
9.其他相关材料。
报送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9号之三清远市科学技术局106室。
联系人:张凌,联系电话:3362943。
清远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