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科技进步在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支持医疗健康领域重大需求及重点问题的关键技术研究,根据《中山市社会公益与基础研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山科发〔2019〕304号),现开展2021年度中山市第三批社会公益与基础研究项目(医疗卫生重大、重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支持医疗卫生领域的创新探索和研究,重点支持中医与中药、疾病预防与治疗、生物医药、公共卫生防控和监督等领域的科技攻关和示范应用。
二、资助对象
在我市行政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
三、资助方式
事前资助。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两个类别,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3年,鼓励申报单位加大研发投入,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资金比例不少于1:1。
(二)项目负责人应为中山市内单位的全职受聘人员,同一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承担在研项目且未验收的,不能申报新的项目。
(三)申报项目、申报材料应真实可靠,申报单位须对所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推荐单位负责项目审查推荐,保证申报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四)联合申报的项目,联合申报单位之间须签订责权利明确的合作协议,且各方分工明确、节点目标科学、经费预算合理、知识产权归属清晰。
(五)项目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等须遵照《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申报本项目则视为同意本条款。
五、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要求,通过“中山市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网址:http://61.142.68.70:8922/,以下简称“一体化系统”)填写并提交申报材料。
(一)注册。已在一体化系统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首次申报的单位先注册单位信息,审核通过后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原始密码。
(二)网上填报。申报单位注册后,增设申报人帐号,即可线上填写申报书并上传相关材料。完成填写的申报书,需经申报单位帐号审核,方为成功提交申报书。
(三)项目推荐。项目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推荐至市卫健局或镇街主管部门,再向市科技局推荐。
(四)材料报送。纳入公示名单的项目,可在系统下载申报资料打印(带水印,无“草稿”字样),一式2份,正文与附件一并装订成册。根据档案管理要求,请提供一份标注页码的纸质申报资料(申请书+附件)原件(申报书封面至资料末页)。在规定时间内交至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C16窗口)(地址:东区博爱六路22号),可进入“中山云预约”微信小程序,选择市科技局预约取号。
六、申报材料
(一)《中山市社会公益与基础研究项目申报(任务)书》;
(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合作协议复印件(如有合作单位);
(五)查新报告(有效期内);
(六)自筹资金承诺函;
(七)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文件(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项目需提供伦理审查表);
(八)申报材料中涉及的知识产权证书、检测报告、获奖证书等技术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自主选择提供)。
(九)申报指南规定的其他材料。
七、申报时间
(一)项目申报人网上提交截止时间:
2021年9月13日下午17:00
(二)申报单位网上推荐截止时间:
2021年9月15日下午17:00
(三)市卫健局网上推荐截止时间:
2021年9月20日下午17:00
(四)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纳入公示名单的项目提交):
2021年10月30日下午17:00
八、联系方式
(一)申报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科:蔡蕊、韩雪颖,联系电话:88230061。
(二)纸质材料受理:
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C16窗口),联系电话:89817139。
附件:2021年度中山市第三批社会公益与基础研究项目(医疗卫生重大、重点项目)申报指南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8月12日
附件
2021年度中山市第三批社会公益与基础研究项目(医疗卫生重大、重点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中山市社会公益与基础研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山科发〔2019〕304号),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特制定2021年度中山市第三批社会公益与基础研究项目(医疗卫生重大、重点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内容
重点支持医疗卫生系统单位对社会公益医疗卫生发展重点、难点及热点问题开展科技攻关,着力提升中山市社会公益与基础研究领域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应用。
二、项目类别
(一)重大项目
专题一:重大疾病防治及条件建设(专题编号:2021SYF09)
1.研究内容
支持开展心脑血管急危重症、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防治体系建设,构建重大疾病队列、生物样本库及数据库平台,开展疾病发病机制、预警诊断及风险评估、干预策略等研究,并开展相关推广应用,提升区域重大疾病的规范诊疗水平和医疗服务效率,逐步降低重大疾病的发病率、致残率及死亡率。
2.申报条件
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承诺提供申请资金1倍以上的自筹经费;项目原则上应在3年内完成;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研究基础。
3.支持强度及项目数量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申报资助额度,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100万元,每个单位限报1项。
(二)重点项目
专题二:重大常见多发病临床诊治研究(专题编号:2021SYF10)
1.研究内容
围绕医院临床重点专科、特色专科建设,以循证医学为基础,针对重大、常见多发病,支持开展临床诊治方案及技术规范化、互联网诊断、临床病例数据库建设、临床治疗药物二次开发、临床治疗药物疗效监测、药物不良反应评价、药物应用规律临床试验等方面研究,阐明相关作用机理机制,形成科学有效的临床诊断或治疗规范标准。
2.申报条件
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承诺提供申请资金1倍以上的自筹经费;项目原则上应在3年内完成;项目负责人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研究基础。
3.支持强度及项目数量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申报资助额度,单个项目支持额度10-20万元,每个单位限报5项。
专题三:中医药及其临床规范化研究(专题编号:2021SYF11)
1.研究内容
结合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支持开展符合现代药品属性的中药饮片开发及产业化关键技术、中药饮片标准化、中药院内制剂研究开发和临床疗效评价、中医临床路径规范化、名老中医专家学术思想与临床诊疗经验现代传承、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诊治综合方案制定、中医“治未病”干预技术等研究。
2.申报条件
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承诺提供申请资金1倍以上的自筹经费;项目原则上应在3年内完成;项目负责人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研究基础。
3.支持强度及项目数量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申报资助额度,单个项目支持额度10-20万元,每个单位限报3项。
专题四:公共卫生及应急能力建设(专题编号:2021SYF12)
1.研究内容
支持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中山市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管理、公共群体慢性疾病防控模式、公共卫生应急体系信息化建设、流行病学及临床特征、生物安全(P2)实验室建设,职业病防治关键技术研究与成果推广,艾滋病防治等方面研究。
2.申报条件
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承诺提供申请资金1倍以上的自筹经费;项目原则上应在3年内完成;项目负责人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研究基础。
3.支持强度及项目数量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申报资助额度,单个项目支持额度10-20万元,每个单位限报2项。
专题五:基层医院培育计划(专题编号:2021SYF13)
1.研究内容
支持基层医院结合医疗实践开展创新探索和研究,主要围绕我市常见病、多发病、难治病的预防、早期诊断与临床治疗等开展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优生优育技术研究,新药、中医药临床研究等,提高诊疗能力和疑难病症辨别能力,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
2.申报条件
以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基层医院为单位进行项目申报,如申报“专题二”项目,则不能申报本专题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承诺提供申请资金1倍以上的自筹经费;项目原则上应在3年内完成;项目负责人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研究基础。
3.支持强度及项目数量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申报资助额度,单个项目支持额度10-15万元,每个单位限报2项。
专题六:青年培养计划(专题编号:2021SYF14)
1.研究内容
支持青年人才围绕专题一至专题五方向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鼓励其在公共卫生、临床医学、医药学、基础医学、转化医学等相关领域追踪学科前沿,研究及应用国内外相关领域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
2.申报条件
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承诺提供申请资金1倍以上的自筹经费;项目原则上应在3年内完成;项目负责人男性应在35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女性应在40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研究基础。
3.支持强度及项目数量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申报资助额度,单个项目支持额度10-15万元,每个单位限报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