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科发〔2016〕16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府办〔2015〕19号)以及《中山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中山科发〔2015〕98号),现将2016年度中山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名单及创建补贴支持机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8月3至10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科技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附件: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