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1〕102号)要求,请各地市积极组织本地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参加考核评价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考核评价工作使用2020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统计数据作为定量评价依据,以“2020年度工作总结”作为定性评价依据。
二、请组织本地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于2021年6月30日前登录“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https://tyrz.chinatorch.org.cn/hjismp/a/login#tj)上传2020年度工作总结。
三、工作总结报送要求详见附件。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梁海峰,020-83163286
钟士岗,020-83163876
附 件: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1〕102号)
省科技厅
2021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