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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关于组织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
2021-04-29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21〕14号)要求,现就组织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省级财政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主要支持在揭阳市内登记注册且在揭阳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中央驻粤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加工贸易制造企业等)实施高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等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并取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技术改造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的项目;不得支持淘汰类和落后产能项目,项目申报至公示期满环保信用评价为“环保不良企业”“信用中国(广东)”网站(https://credit.gd.gov.cn)受惩戒黑名单企业不予支持。重点支持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及其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和工业基础领域关键技术改造项目,支持工业企业生产经营中5G模块、智能传感器、网络设备等关键设备器件更新改造和信息化改造项目,支持苏区老区、民族地区和民爆安全生产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以及2021年6月30日(含)前完工符合条件的2019年度设备事前奖励技术改造项目,推动工业企业扩大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投资,改善生产条件,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支持方式

   省级财政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采取设备奖励和贷款贴息等方式,优先采用设备奖励方式,设备奖励安排后的剩余资金额度用于贷款贴息。同一项目只能选择一种方式进行申报。支持内容、支持方式及额度、入库要求等按照粤工信技改函〔2021〕14号附件1要求执行。

   三、工作程序

   (一)组织项目验收及完工评价

   2022年省级财政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预算。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尽快组织项目验收及完工评价。

   1、2019年设备事前奖励项目应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粤工信规字〔2020〕2号)要求,在项目完成期限30日内向属地工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2、申报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设备奖励、贷款贴息扶持方向项目库的项目应按照《2022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入库项目完工评价工作指引》(粤工信技改函〔2021〕14号附件2)要求,在2020年7月1日(含)至2021年6月30日完工并通过完工评价方可申请入库。

   3、验收及完工评价申请材料中,专项审计报告需附设备购置明细表,项目资金支出清单需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4、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对企业验收及完工评价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对复印件与原件进行校核,并在验收及完工评价申请表上加具审查意见、加盖公章,最迟于7月5日前正式行文上报市工信局(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光盘)。

   (二)抓紧组织项目申报项目库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负责对申报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库的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查,择优推荐,在项目申报资料要件的复印件中逐页注明与原件的核实情况,并加盖公章;在项目申请表(附件3)、要件审查表(附件4)、申请承诺书(附件5)、项目汇总表(附件6)加盖公章。于2021年7月5日前正式行文(附项目汇总表、要件审查表)连同项目申报材料报送我局(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光盘)。

   四、其他要求

   (一)已获得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扶持但未按规定完工验收的企业不得申报。近5年来企业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审计整改不到位、拒绝接受管理检查等情况的,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出现过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不得申报,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对项目建设内容如实反映,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入库后的项目材料原则上不再进行修改补充。

   (三)项目申报通过纸质和网上同步进行,网上申报请登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网址:http://210.76.80.141/login)在线提交项目申请资料。

   (四)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对项目单位申报资料严格审核。要认真对项目单位环保信用评价、“信用中国(广东)惩戒”等情况进行核实,并出具综合证明材料,作为评审入库要件。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对项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对项目后续跟踪管理、绩效评价、政府审计等负责。

   (五)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地工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对项目申报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

1.2022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库申请报告;

2.2022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申请材料编写要求;

3.2022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申请表;

4.2022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要件审查表;

5.2022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申请承诺书;

6.2022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汇总表;

7.《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21]14号)

8.《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粤工信规字〔2020〕2号)

9.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验收有关表格

10.附件.zip

(联系人:朱自良、吴旭彬,联系电话:8768230,邮箱:jyjmj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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