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新区、各行政区(经济功能区)工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珠工信〔2020〕192 号)文件要求,市工信局现组织开展第二十四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范围、条件、程序及要求详见《珠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附件11)。
二、报送要求
(一)材料要求。
1.各申报企业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站(www.gdzwfw.gov.cn)录入项目信息并保存提交(网站路径:区域部门-珠海市-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共服务-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在线申办)。
2.纸质材料一式1份(双面打印;书装;首页附目录)。
(二)时间要求。
1.各申报企业于5月23日24:00前完成网上填报,并于5月28日前将纸质材料送达所属行政区(经济功能区)工信主管部门。
2.各区对企业纸质材料进行初审、盖章后统一汇总,于6月4日前将汇总表推荐函及纸质材料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香洲区康宁路66号405室)。
三、注意事项
(一)请各行政区(经济功能区)工信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进行认真指导,精心组织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申报工作。
(二)申报单位应认真研读《珠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对照办法的规定确定是否符合认定的基本条件,符合基本条件的请编写《珠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见附件1)和《珠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见附件2)并按附件3要求准备证明材料。
(三)原已认定为珠海市重点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无需重复申报。
四、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洪豪良,联系电话:2220508。
(二)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康宁路6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厦405室。
附件:
1.珠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
2.珠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3.认定需提供的附件及证明材料
4.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
5.真实性承诺书(样本)
6.仪器设备和软件购置明细表
7.研究与试验团队人员信息表
8.企业知识产权清单
9.企业研发项目情况(B107-1表)
10.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
11.珠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