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0〕479号)及省工信厅反馈的2021年省财政资金安排计划,现再次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资金支持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能力建设项目入库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入库用途
本次项目入库支持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创新能力建设用途,相关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二、项目申报指引
请各区工信部门积极发动辖区内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依托单位申报支持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我局将按程序组织评审后将项目入库,并结合2021年省下达资金情况综合考量安排扶持资金。
项目申报须通过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shenbao.gzii.gov.cn/,技术支持电话:技术支持电话:020-83757015、83757003,技术支持QQ客服:1428954896)进行网上申报。申报自2月10日9:00开始,至完成资金下达工作之日截止。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一)企业申报流程
1.注册: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不再提供企业管理员账号注册功能。如企业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https://tyrz.gd.gov.cn/)已有法人账号,可使用已有法人账号登录,登录后会自动关联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现有管理员账号;企业如需新注册管理员账号,需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注册后首次从“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跳转到本系统时,补充核对企业基础信息后,完成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管理员账号注册,然后点击“申报人管理”创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已注册申报系统的单位可用原账号登录,无需重复注册。
2.填报:由项目申报人账号登录后即可填报项目内容,提交企业管理员审核。
3.网上提交:待区业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企业实名认证后,企业管理员可合理安排时间将项目申报材料提交系统受理,进入区业务主管部门初审。
4.纸件提交:企业按区初审意见对项目申报材料修改完善后,将通过区审核的项目申报材料(带水印)导出打印、盖章报送至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区主管部门工作流程
1.初审:区主管部门需对企业实名认证、申报资料进行审核。若项目材料需退回企业修改、补充,须待企业完成修改提交后再次审核,审核通过后返回企业打印。
2.收集纸质材料: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后,将带水印的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2份(含电子版)正式行文推荐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发展处,并将行文推荐的项目在系统中完成推荐,书面推荐文件扫描上传。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已列入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创建计划,且未获得过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财政资金支持的创新中心依托单位,应严格按照具体指南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
(二)各区工信主管部门对照申报指南规定的支持对象、支持方向和入库要求,对项目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真实性和符合性审查,择优推荐,并按要求做好申报项目后续专项审计、绩效评价、日常监管等工作。
(三)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附件:
1.支持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申报指南.doc
2.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0〕479号).pdf
3.项目入库申报汇总表.doc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2月10日
(联系人:马玉倩,联系电话:83123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