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财规字〔2020〕2号)文件精神,将广州市工业转型升级发展基金与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基金(以下简称“发展基金”)受托管理部分由发展基金受托管理机构进行统一管理。我局制定了《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现根据《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发改价监〔2017〕1849号)等有关规定,现对办法征求意见稿是否存在违反市场准入与退出标准、违反商品要素自由流通标准、违反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标准、违反影响生产经营行为标准及兜底条款的情形一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对《办法》有修改意见(含公平竞争审查意见),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2月10日-3月11日)以书面形式提出。对所提出的意见,须说明具体理由和依据,并署真实姓名,提供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附件: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处室征求意见).pdf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2月10日
(联系人:张良,电话:83128390,电子邮箱:jmwzxj@gz.gov.cn。通信地址:广州市府前路1号综合楼703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处,邮政编码:51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