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翠亨新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山科发〔2019〕248号)和《中山市重大科技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山科发〔2019〕305号)的要求,现启动2020-2021年度中山市重大科技专项(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攻关专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在我市行政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发展方向,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并如实填报统计部门和科技部门相关科技统计数据的企业。
(二)申报项目、申报材料应真实可靠,申报企业须对所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推荐单位负责项目审查推荐,保证申报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三)联合申报的项目,联合申报单位之间须签订责权利明确的合作协议,且各方分工明确、研发或产业化进度科学,经费预算合理,知识产权归属清晰。
(四)项目内容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一经立项,按申报任务书内容执行,技术、产品、经济等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二、申报方式
登录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http://pro.zskj.gov.cn)进行申报。或通过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http://fczj.zs.gov.cn),点击申报通知下方“我要申报”按钮,跳转至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进行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注册。已在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和管理。首次申报的单位先注册单位信息,经镇街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可激活管理账号使用。
(二)申报。申报企业注册后,增设申报账号,即可线上填写申报书并上传相关材料。完成填写的申报书后,从申报账号提交至管理账号,经申报企业管理账号审核通过,申报状态为“待镇区主管部门审核”,方为成功提交申报书。
(三)推荐。镇街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向市科技局推荐。
(四)审核。申报系统状态显示为“形式审查”。
(五)市重大科技专项由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评审,对申报项目的背景、依据、技术路线、科研能力、时间进度、经费预算、绩效目标等进行评审论证,并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专业化评估。具体通知另行发布。
四、扶持方式与额度
本批次项目采用事前资助的扶持方式。单个项目资助额度原则上最高500万元,且项目自筹经费与财政资助经费的比例不少于2:1,鼓励我市科技创业投资机构对项目进行股权投资。
五、注意事项
市重大科技专项(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攻关专题)属于事前资助类项目,企业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不得多头申报。
六、申报材料
(一)《中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任务)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项目组主要成员简历(前3位);
(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五)上年度研发费专项审计报告;
(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七)合作协议复印件(如有合作单位);
(八)查新报告(有效期内);
(九)自筹经费承诺函;
(十)申报材料中涉及的知识产权证书、检测报告、获奖证书等技术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十一)支撑本项目实施的其他佐证材料(按指南具体要求)。
七、申报时间与材料报送
申报企业网上申报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2月1日下午5时;镇街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5日下午5时。
纳入公示名单的企业,可在系统下载申报表格及附件(带水印,无“草稿”字样),打印一式三份书面材料提交。书面材料要求双面打印、胶装、加页码(附件页码应顺延申请表格页码,不可手写),经镇街盖章后,报送至我局服务窗口(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C区C16窗口)。
八、联系方式
资源配置与管理科:蔡蕊 刘月婷
电话:88329267
服务窗口(材料报送):89817139
附件: 2020-2021年度中山市重大科技专项(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攻关专题)申报指南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