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粤科函规字〔2020〕968号)要求,以及我市科技统计工作需要,我局决定开展2020年度科技统计调查工作。具体科技统计调查内容及组织实施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一)国家综合科技统计调查
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和转制为企业的研究机构科技活动统计调查。
2.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
3.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
(二)国家专项科技统计调查
1.火炬统计调查,包括:(1)高新区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调查;(2)产业基地集群类综合统计调查;(3)创新创业类服务机构统计调查;(4)技术市场统计调查。
2.科普统计调查。
(三)省专项科技统计调查
1.高技术产品及高技术服务调查。
2.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
二、组织实施
2020年度全市科技统计调查按照统一部署、分工组织的方式开展。
(一)组织分工
1.国家综合科技统计调查
(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活动单位统计调查由市生产力组织实施。
(2)地方财政科技支出统计调查由法规科组织实施。
(3)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统计调查由资管科组织实施。
2.火炬统计调查
(1)区外高企统计调查、产业基地集群类综合统计调查、创新创业类服务机构统计调查、技术市场统计调查由高新科组织实施;
(2)高新区和(区内)高企统计调查由火炬区组织实施。
3.科普统计调查
由法规科组织实施;
4.省专项科技统计调查
(1)高技术产品及高技术服务统计调查由高新科牵头组织实施,产学研科配合做好该项统计中的“创新平台运营情况表”数据检查审核工作。
(2)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由资管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二)调查实施
采用网上直报方式组织开展,填报网址分别为:
1.国家综合科技统计调查http://kjtj.sts.org.cn
2.火炬统计调查https://tj.chinatorch.org.cn/
3.科普统计调查https://kptj.chinainfo.org.cn
4.省专项科技统计调查http://kj.sts.gd.cn
5.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http://pro.gdstc.gd.gov.cn
三、工作进度及相关要求
(一)工作进度
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活动单位统计调查、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统计调查、火炬统计调查(市科技局负责部分)、省专项科技统计调查(高技术产品及高技术服务统计调查)基层调查单位于2021年3月5日前完成网上填报,3月10日前将经市科技局审核通过的报表打印并加盖公章(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活动单位统计调查、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统计调查还需负责人和填报人签字,并在系统中上传封面盖章件)一式两份交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民生事项综合窗口(C16)。火炬统计中的高企快报、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报表的时间安排由高新科另行通知。
2.地方财政科技支出统计调查、科普统计调查于6月底前完成网上填报、数据审核及上报工作。
(二)统计数据按地域所属原则进行采集,各镇区科技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各项统计调查任务的布置发动、数据催报和数据初审工作。统计清单内的单位,原则上都必须进行填报,若确未报的,必须提供未报清单及原因、未报证明材料,由所属镇区汇总于3月10日前报送市科技局各负责科室。
(三)统计清单整理发放及提供登记系统用户名和密码等工作由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承担。
四、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
资管科:蔡蕊,88329267
高新科:周岳(高新技术企业);卢瑞强(高技术产品及高技术服务); 李慧子(孵化器及产业基地集群类),88303920。
产学研科:肖朋,88319100;
法规科:郑国策,88329907;
市生产力:程青华,88333788;
市行政服务窗口:林晓晴、钟敏,89817136。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