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人才强市战略,大力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全面上水平,按照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广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现就开展2021年广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站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广州地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有稳定的经费支持,能为院士及其团队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它后勤保障,具备一定规模的各类科技型企业、事业单位(高校和科研院所除外)。优先支持人工智能和数字经济,以及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相关企业,尤其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高新技术企业建立工作站。
2.引进院士的研究领域契合国家、广东省或广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导向,以及有助于实施重大民生产业,能够引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或能促进传统产业升级改造。
3.申报单位与合作院士的研究领域密切相关,有明确的研发项目或成果转化合作事项,并已签订建站协议和项目合作协议,合作期限不少于3年且协议有效期应符合工作站建站要求。
4.申报单位应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年度研发投入原则上不低于销售收入(或入账经费)总额的3%。具有专门的研发机构、配套研发设施和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科研团队,研发人员占单位当年职工总数的5%以上。
5.申报单位能够满足院士及其团队进站的必要条件,主要包括配套支持经费、人员配备、科研场所、后勤服务等。
6.申报单位为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建有市级(含)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研发载体的企业,承担国家或省(市)级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企业,以及入选羊城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的人才所在企业,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考虑设立工作站。
7.根据《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有关精神,每名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工作站不超过1个、退休院士不超过3个,院士在每个工作站全职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3个月。
8.申报单位必须为工作站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做好工作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安排专门的办公场地。
9.近三年承担市财政经费项目有违法违纪行为而受到处罚,或履行项目过程中存在严重失信情况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申报工作站建设资格,弄虚作假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10.同一个建站依托单位或建站合作院士只能申报一个工作站;2019年和2020年已申报并立项成立了广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单位和院士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材料
2.广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站申请报告;
建站申请报告内容主要从建站意义、目的、可行性、基础和条件、建站计划、预期成效、经费投入和使用、建站单位财务状况等方面详细阐述。
3.相关证明材料:
(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申报单位相关资质、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3)与院士的合作协议复印件,协议须能清晰体现工作站建站内容,以及申报单位与院士专家团队的合作项目情况,明确项目资金投入金额,合作期不少于三年且协议有效期应符合工作站建站要求;
(4)院士及其团队的详细介绍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5)申报单位专职科研团队的名册、核心成员介绍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6)建有市级(含)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研发载体的证明材料;
(7)承担国家或省(市)级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以及入选羊城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的相关证明材料;
(8)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研发费用情况);
(9)申报单位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清单;
(10)有自筹资金的需提交自筹资金承诺函;
(11)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是2019至2021年三年计划的最后一批次,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委组织部、区科协,各有关单位务必加大对申报工作的协调指导,组织动员符合建站条件、与院士有合作基础、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建站单位参与申报。
申请建站单位应认真填写《广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请表》,并提供申请报告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否则承担相应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追缴已拨经费、追究法律责任等)。
四、材料报送
以自愿申请为原则,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一式五份,采用A4纸张双面打印(或复印),需附封面和目录并胶装成册,确保申报材料签字盖章齐全,整套申报材料加盖封面章和骑缝章。申报材料纸质版于2021年3月31日前报送市科协,并同步发至邮箱cxzx-tg@gz.gov.cn。
有关文件可在广州人才工作网www.rencai.gov.cn和市科协网站www.gzast.org.cn下载。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童心路西胜街42号2号楼2401室。
联系人:陈顺添,杨美华,电话:020-61106279
五、评审公示及授牌
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负责申报材料的接收、资格审核和评审,并对评审通过的建站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名单报广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广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由广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市科协承担工作站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通过公示的建站单位名单由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正式发文公布,并颁授工作站牌匾。
附件:1. 广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请表
2.《关于推进广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实施方案》
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