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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资金支持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2020-11-26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0〕479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20〕4号)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项目入库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程序

   请揭东区工业和信息化和科技局要高度重视项目入库工作,按照支持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入库,于12月4日前将支持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申报汇总表(附件2)、企业申报材料一式3份(电子版)连同上报文报送市工信局技术科。

   二、其他要求

  (一)已获得省级专项资金扶持但未按规定完工验收的企业不得申报。近5年来企业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审计整改不到位、拒绝接受管理检查等情况的,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出现过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不得申报,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对项目建设内容如实反映,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入库后的项目材料原则上不再进行修改补充。

  (三)入库项目应按省财政厅专项资金市县项目管理系统和省工信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有关要求上线填报,揭东区工业和信息化和科技局和项目单位要按要求尽快完成上线填报工作。

  (四)揭东区工业和信息化和科技局要对项目单位申报资料严格审核。认真对照申报指南规定的支持范围和申报条件,对项目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真实性和符合性审查,择优推荐,并按要求做好申报项目后续专项审计、绩效评价、日常监管等工作。

 

   相关附件:

   附件

   1:支持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申报指南.doc

   粤工信创新函[2020]479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资pdf

   2:支持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申报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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