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若干意见》(粤府〔2018〕7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9〕1号)等文件要求,我厅起草了《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等)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组织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有关修改意见和建议按照附件2格式要求填写,并于2020年12月5日前通过本网站提交。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反馈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等)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并适时向社会公布。征集到的意见将不再一一反馈、回复。
附件:1.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等)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
省科技厅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