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东莞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打造松山湖科学城奠定坚实的创新人才基础,缓解产业转型升级对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需求,我市从2016年开始启动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基地”,详见附件1)建设,基地采取“政府牵线、校企对接、项目聚人”的培养模式,由我市与国内外高校院所共同合作,实现在莞进行研究生培养(实践),让更多研究生认识东莞、了解东莞、服务东莞,为东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注入人才和科技动力。
为切实推进2021年研究生培养(实践)工作,加强基地企业导师与高校导师之间良性互动、精准匹配,协助企业在疫情后复工复产,提升企业科研竞争力,现特向全市各企事业单位征集2021年研究生培养(实践)项目需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研究生培养(实践)项目是指依托我市企事业单位提出的项目需求,引进高校院所在读研究生来莞开展科研攻关和课题研究,一方面帮助相关企事业单位解决技术难题,另一方面使得研究生实践能力和职业能力得到提升,同时还能搭建企事业单位与院校之间开展政产学研合作的桥梁,有利于实现高校人才与企事业单位的长期合作。截至2020年10月基地已累计吸引来自国内外130所高校院所的1766名研究生来莞培养(实践),其中签订合作协议高校达39所;全市参与研究生培养(实践)企业265家;2019年,基地获批成为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目前主要分为联合培养和专业实践两种类型。
(一)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东莞专项)
研究生联合培养是指由高校院所分配研究生指标到基地,结合企事业单位科研项目,实施“企业导师+高校导师”双导师制的研究生联合培养模式。研究生第一年在学校完成基础理论学习,第二、三年进入企事业单位进行联合培养,其毕业论文须结合在企事业单位培养时所开展的科研项目撰写,要求所参与的科研项目可接收研究生联合培养时间基本在2年以上。(参与合作高校名单详见附件2)
(二)研究生专业实践项目
研究生专业实践是指研究生在校完成理论课程学习后,在“企业导师+高校导师”双导师制的培养模式下,参与企事业单位的科研项目,完成专业实践,要求所参与的科研项目可接收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的时间为半年以上。
二、相关补贴政策
(一)针对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实践),市财政给予硕士1000-1500元/月,博士2000-2500元/月的生活补贴,每年补助时间不超过10个月;
(二)针对非全日制研究生联合培养,市财政给予研究生50%学费资助;
(三)每年报销一次高校—东莞往返交通费;
(四)为鼓励各企事业参与我市研究生培养(实践)工作,支持其建立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工作站,市财政给予每个工作站最多不超过50万元的建站经费支持。以上具体详见政策(附件3)。
三、征集说明与联系方式
(一)请有意向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或专业实践项目的企事业单位填写基地项目征集表(附件4)和汇总表(附件5),以及基地企业导师备案表(附件6)和基地企业导师汇总表(附件7)(注:已完成企业导师备案的企事业单位可以不用提供),将表格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打包压缩(注:文件名统一以企业名称命名)发送到东莞市科学技术局科技合作与引进智力管理科公务邮箱,项目征集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二)联系方式:谢晓斌,23328319,13723579697;
梁健锋,23328319,13925760501;
邮箱:kjjhzyz@dg.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及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简介.docx
附件2: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合作高校招生计划.doc
附件3: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工作政策汇编.pdf
附件4:2021年东莞市研究生培养(实践)项目征集表.doc
附件5: 2021年东莞市研究生培养(实践)项目征集汇总表.xlsx
附件7: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企业导师汇总表.xls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1月20日
(联系人:科技合作与引进智力管理科 王志娟;联系电话:2283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