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市科研诚信建设,规范科研领域诚信管理,营造良好科研创新生态,根据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深圳市科技创新工作实际,我委起草了《深圳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我委现就该文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0年12月1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委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5045室市科技创新委收,联系电话:88102427,邮编 518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iww@sticmail.sz.gov.cn。
附件:
1.《深圳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