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的管理水平,引导科技孵化育成体系提质增效发展,根据《江门市科学技术局江门市财政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后补助试行办法》(江科〔2019〕248号)和《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受理2020年度江门市孵化面积后补助申请的通知》(江科〔2020〕101号),经过公开征集、资料审核、专家现场考察评审等程序,拟对“江门市石赢千秋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符合条件的新增孵化面积给予后补助,下达2020年度新增孵化面积后补助资金128.1316元,其中市本级安排38.4395万元(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0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提出书面异议。异议材料应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提出异议的单位与个人应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异议,以及涉及自身利益的不正当要求,将不予受理。
附件:2020年度江门市新增孵化面积后补助资金拟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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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