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科发〔2020〕19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产业扶持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财工〔2020〕1号)、《中山市科技项目结题管理暂行办法》(中山科发〔2016〕86号)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中山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承担的4个市级科技项目进行了验收结题评审。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经我局研究,同意“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IgM/IgG抗体检测试剂盒 (胶体金法)”等3个市级科技项目通过验收,现予以公布。
附件:2020年度中山市科技项目第四批验收通过名单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