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肇庆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推动构建我市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广东省标准化条例》和《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等规定,现征集2025年肇庆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求
(一)为满足我市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或者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领域需要统一技术要求的,可以制定地方标准。
一般性工业产品标准、检验检测方法标准以及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等原则上不予立项。符合市场竞争和创新发展的需要,可以由市场主体制定的,一般不制定地方标准。
严格控制涉及评分、评级、鉴定、职责等范围的标准。避免涉及规范性文件。禁止利用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二)申报单位应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立项申请,确保项目的必要性和先进性。
(三)申报单位应为项目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力和经费等保障,确保项目能顺利进行。
(四)项目下达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项目名称、起草单位和进度安排等。因客观情况变化确需变更的,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批准同意后再行调整。
二、立项重点
(一)农业农村相关标准。包括农业种养技术、农村人居环境、农村公路、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农村“厕所革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南药种植、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等领域标准。
(二)工业和信息化相关标准。包括智能交通、新型信息基础设施、新能源开展利用、氢能产业、产业项目全生命周期数据标准化、专利标准化等领域标准。
(三)服务业相关标准。包括电子商务、体育旅游、公共教育、公共文化体育、中医药服务、婚姻家庭服务、残疾人服务、养老服务、康养服务、殡葬服务、城市基础设施服务、社区服务、物流服务、文化科技融合产业等领域标准。
(四)社会管理相关标准。包括基层政务、疫情防控、应急管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治、婚姻家庭辅导、无障碍改造、快递绿色包装、垃圾分类、粮食节约及制止餐饮浪费、绿色社区创建、气象公共服务、城乡融合发展等领域标准。
(五)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标准。生态保护修复、气象服务、碳达峰及碳中和、低碳产品相关技术、节能环保、污水资源化利用等领域标准。
(六)其它涉及省、市政府重点工作中聚焦的行业相关标准。如“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大工程、“百千万工程”、“低空经济”、人工智能、新型工业化、五金产业、新型储能产业等领域的相关服务或技术标准(产品标准除外)。
(七)需重新修订的地方标准。现行地方标准相关的法律、 法规、政策、标准发生重大调整,涉及的关键技术、使用条件等 发生重大变化,影响标准有效实施,应及时修订的地方标准。
三、申报方式
根据《广东省标准化条例》和《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可以向市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地方标准立项建议。市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立项的,可以向我局提出立项申请。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也可以直接向我局提出地方标准立项建议。
四、申请材料
(一)《肇庆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任务书》(附件1);
(二)《肇庆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立项建议表》(附件2);
(三)《肇庆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立项申请表》(附件3);
(四)标准草案(详细列出标准的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修订标准的,需说明拟修订的内容);
(五)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或机构成立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五、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报送我局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两份)请邮寄至:肇庆市端州区二塔路68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编:526060)。同时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qbzhk@163.com。
联系人:蔡挚生;电话:2782018。
2.肇庆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立项建议表
3.肇庆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立项申请表
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