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顺德区发展改革局,南海、高明、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佛山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工作方案》,持续完善绿色制造体系,推进我市工业绿色发展,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申报市级绿色制造名单的企业、园区和拟申报国家级绿色制造的省级绿色制造名单单位,应按照《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相关标准要求,编写评价报告并于5月15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逐级提交。
二、各区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在充分征求区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意见后,于5月30日前将本区国家级绿色制造推荐名单(附件3)和市级绿色制造推荐名单(附件4)函报我局(附评价报告纸质版一式三份),并同时在管理平台提交推荐。
三、已公布的国家和省级绿色制造名单单位应在3月30日前,通过管理平台填报年度动态管理表,上报绿色制造关键指标情况。拟申报2025年国家级绿色制造的省级绿色制造名单单位除外。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冯震宇,电话:83994960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