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广东省标准化条例》和《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等规定,现征集2025年潮州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求
(一)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或者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领域需要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技术要求的,可以制定地方标准。一般性工业产品标准、检验检测方法标准以及有机、绿色、无公害、富硒、富锌等农产品标准的原则上不予立项。
对不包含技术要求的一般性工作程序、手续、职责、措施、办法、规定等,或仅为某项具体工作服务、明显不属于共同使用、重复使用的标准化对象的,不应制定地方标准。
禁止利用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符合市场竞争和创新发展的需要,可以由市场主体制定的,一般不制定地方标准。
(二)申请单位应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立项申请,确保项目的必要性和先进性。
(三)申请单位应为项目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力和经费等保障,确保项目能顺利进行。
(四)项目下达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项目名称、起草单位和进度安排等。因客观情况变化确需变更的,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批准同意后再行调整。
二、立项重点
(一)《广东省开展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方案》涉及领域;
(二)《广东省实施标准领航行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涉及领域;
(三)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涉及领域。
三、申请方式
各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可以向市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地方标准立项建议。市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立项的,向我局提出立项申请。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也可以直接向我局提出项目建议。
四、申请时间
立项申请截止时间为1月22日。
五、申请材料
申请地方标准立项应填写以下申请材料:
(一)《潮州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任务书》(附件1);
(二)《潮州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表》(附件2);
(三)标准草案(详细列出标准的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修订标准的,需说明拟修订的内容);
(四)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或机构成立的批准文件)。
纸质申请材料(一式2份,直接向我局提出申请的不用填写附件2)送至以下地址:凤新东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科(邮编:521000)。同时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zsbzhk@126.com。
联系人:林泽士;电话:2803610。
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