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流程的通知》(粤经信规字〔2017〕3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业领域清洁生产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4〕14号)等有关规定,经我局组织专家组对有关企业进行了清洁生产现场审核评估验收,惠州市赛联精密部件有限公司等58家企业通过评估验收,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上述企业请按照有关规定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在有效期届满前,应按有关程序要求开展新一轮清洁生产,并向主管部门申请审核验收。有效期届满后未通过审核验收的,惠州市清洁生产企业称号自动取消。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