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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中山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立项组织单位的通知
2020-08-13

  中山科发〔2020〕156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0年中山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化中山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管理改革,我局拟公开遴选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管理,由第三方机构具体承接专项指南咨询论证及立项评审服务工作,有关遴选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山市重大科技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山科发﹝2019﹞305号)有关要求及项目管理规定,开展2020年中山市重大科技专项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攻关专题、创新创业培育专题及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专题等项目指南论证咨询及立项评审服务工作,约130-150个项目。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玖拾万元(90万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专家劳务费、场地租赁费、办公费及税费等开展评审工作的必要支出及机构管理费。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研究提出2020年中山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评审整体工作方案。

    (二)设计评估框架和评审指标体系。

    (三)组织完成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攻关专题指南咨询论证及指南建议。

    (四)组织完成2020年中山市重大科技专项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攻关专题、创新创业培育专题及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等3个专题项目立项评审,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采取会议评审或现场考察等方式进行,负责评审期间专家及各评审环节相关工作的组织与安排。

   (五)组建专家库并按项目要求遴选专家,每轮评审按行业领域分组,每组的专家人数为5人或以上单数。专家构成主要由技术专家、资深的管理、财务和风险投资专家担任。技术专家原则上应具有正高职称,为本行业学术造诣深,熟悉被评课题技术领域、有较高的评价分析能力及项目产业化经验等。

    (六)汇总评审结果并出具专项评估咨询报告。

     四、申报机构条件及要求

    (一)广东省内注册登记,成立5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备的设施设备。

    (二)具备较为完善的机构运营和管理制度,并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

    (三)具有稳定专业的服务团队,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高级职称,具有承担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评审及管理相关资质及经验。

    (四)应建有独立的咨询专家库,包括各行业领域技术以及管理、财务等专家,专家库人数不少于500人。

    (五)申报机构提供的遴选材料应真实可靠,对所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遴选模式

    具备以上条件的意向机构向我局提交材料申请,我局按遴选操作规程组织专家进行机构评选,并综合申报机构的资质、内部管理制度、承担同类项目工作经验、整体工作方案、评审流程设计等因素,确定本项目最终承接单位。

    六、申报材料

    (一)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包含评审指标体系、组织工作程序、经费预算)、拥有咨询专家队伍情况、单位简介、专业团队信息,以往承担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经验及项目实施保障措施等。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法人证书等复印件。

    (三)申报材料所涉及资质、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内部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七、文件递交要求

    所有材料一式三份,双面打印、标页码、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封面、单位落款及骑缝章),盖章正本一份,密封包装递交,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八、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的机构于8月20日下午15:00前将申报文件递送或邮寄至中山市科学技术局,地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府大楼749室,逾期不再受理。

    九、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科  蔡蕊  0760-88329267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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