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清远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清科〔2023〕25号)和《关于开展2024年度清远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清科函〔2024〕3号),经单位申报、专家评审、实地考察及局党组会研究,现对2024年度清远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7日至12月13日,共7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市科技局,对有异议的问题应做详细表述,并提供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匿名提出的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材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63-3666913
邮 箱:qykjj_hzk@gdqy.gov.cn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人民二路9号之三科技服务生活大楼106室
清远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