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珠科创〔2020〕119号),现对珠海市科技创新资源管理和服务平台(一期)等项目的验收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30日,共5个工作日。
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受理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东座5楼,传真:2229853,邮政编码:519000,具体联系科室及电话见附件。
复核申请应当明确复核内容及理由,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单位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需签署真实姓名并附上身份证号码。未按上述要求提出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
附件:珠海市科技创新资源管理和服务平台(一期)等项目验收结果.wps
珠海市科技创新局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