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珠科创〔2020〕119号),现对珠海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引进建设规划及实施措施研究等项目验收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5日,共5个工作日。
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受理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东座6楼601室,联系电话:2113992;联系人:陈基耘;邮政编码:519000。
复核申请应当说明复核内容及理由,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单位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需签署真实姓名并附上身份证号码。未按上述要求提出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
附件:珠海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引进建设规划及实施措施研究等项目验收结果.doc
珠海市科技创新局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