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有关绿色发展工作要求。根据“粤港清洁生产伙伴”标志计划的安排,经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实地评估,香港特区环境保护署,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科技厅联合审定,并经公示,粤港共同认定第十六批“粤港清洁生产伙伴”企业共215家,其中,(制造业)优越标志企业42家、(制造业)标志企业149家、(供应链)标志企业3家、(技术服务)标志企业21家。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通告[2024]76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粤港清洁生产伙伴标志企业(第十六批)名单的通告.pdf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