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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关于做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拟改造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4-09-30

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部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专班,简称工作专班)于2023年12月8日印发《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拟改造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围绕智能移动终端及相关精密模具等试点行业领域,征集遴选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拟改造企业(下文简称“拟改造企业”),参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改造。现结合最新工作要求,更新发布《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意愿摸查表(2024年版)》,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面向智能移动终端及相关精密模具行业,全市有意愿开展数字化转型的中小企业。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在我市注册,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2.属于智能移动终端及相关精密模具行业。

    3.企业数字化改造意愿强烈,且近一年有改造计划。

    4.拟改造项目实施地在东莞市辖区范围内。

    5.近1年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事故,或未发生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6.对已获得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再重复支持。

   (二)优选条件

    增补数字化改造试点中小企业可依据以下条件优选:

    1.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数字化转型、智能制造相关政府扶持或荣誉。

    2.获得过国家“小巨人”、省“专精特新”、创新型中小企业等荣誉。

    3.获得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证书(新版)。

    4.获得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DCMM)贯标认定证书。

    5.未来有上市计划。

    6.科研实力强,近两年有计划新增专利产出、新设研发机构。

    三、责任及权利

   (一)拟改造企业须承诺在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建设期间(至2025年底)积极参与数字化改造,配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接受业务指导,参加相关调研等活动。

   (二)入选拟改造企业可免费享受由政府组织的数字化转型诊断服务,参与数字化培训活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财政扶持政策将主要面向拟改造企业,拟改造企业可申报享受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财政扶持政策。

    四、遴选程序

   (一)企业参与。请符合条件且改造意愿强的企业填写附件摸查表并加盖企业公章,将摸查表纸质版送属地镇街(园区)工信部门。

   (二)镇街(园区)审核。镇街(园区)工信部门收到企业提交的摸查表后,核实内容并加盖部门公章后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互联网科。

   (三)市工信局(工作专班)复核。市工信局(工作专班)收到摸查表后,组织专家根据遴选标准确定拟改造企业名单,重点考察符合条件企业的经营能力、数字化转型基础情况、改造意愿和投资计划。

   (四)公布名单。经过审核,市工信局(工作专班)将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推动改造一批”的工作思路和企业数字化改造实际情况,分批公布(更新)拟改造企业名单。

    联系人:韦佳玲、常鹏联系电话:22229589、23308825

    附件: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意愿摸查表(2024年版).docx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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