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2023年第二批佛山市科技创新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佛科通〔2023〕67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2023年第二批佛山市科技创新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现将部分项目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本文发布日起5个工作日内有效。
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公示名单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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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