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肇庆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促进我市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根据《肇庆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试行)》(肇市监规字〔2023〕3号)的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我市高价值发明专利后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产生高价值发明专利,并实现产业化生产的我市企业或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申报材料
(一)2024年肇庆市高价值发明专利后补助申报表(附件2);
(二)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它主体证明材料;
(三)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
(四)该专利实现产业化生产的说明材料(如:产品说明书、产品工艺技术文件、销售合同的技术约定等)。
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申报单位请登录“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czbt.czt.gd.gov.cn/#/home)肇庆专区--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页面提交相关电子扫描件材料。
(二)纸质材料提交。各地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材料要求装订整齐(一式两份)向所在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附件3)。市属单位和省驻肇单位直接向市市场监管局提交申报材料。
(三)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向市市场监管局推荐。
四、申报要求
网上申报及纸质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17时。逾期申报,纸质材料或网上申报材料提交不全,不予受理。
附件:
1.附件1.2023年1月至2024年6月新增高价值发明专利企业清单.xls
2.附件2.2024年肇庆市高价值发明专利后补助申报表.wps
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