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珠海市高成长创新型企业培育管理办法》(珠科创〔2024〕1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珠海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珠科创〔2022〕82号)要求,现启动珠海市2024年高成长创新型企业认定申报工作,支持满足条件的市内、市外企业积极参与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重点面向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型储能、新材料、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与健康、智能家电、装备制造、低空经济、海洋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以及新药创制、未来计算、类脑智能、量子信息、基因技术、人工合成生物等前沿交叉领域及“硬科技”赛道企业。
二、认定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企业必须满足《珠海市2024年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的支持领域、申报专题、申报层级的具体要求,并提供对应申报材料。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提供的相关知识产权已经进入法律诉讼程序的。
2.申报单位曾在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被发现有重大违规行为。
3.申报单位被列入各级科技部门不诚信名单或我市联合惩戒名单且在惩戒有效期内。
4.申报单位违背科研伦理道德的。
三、申报时间
(一)申报单位系统申报时间:2024年8月15日至9月24日。请各单位合理做好时间安排,逾期不予受理。
(二)各区科技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2024年9月27日。
四、申报方式及流程
(一)线上申报。申报单位通过珠海市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113.106.103.75/#/login,以下简称“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完成网上注册后(申报单位或单位联系人已在申报系统注册的,无须重复注册,直接登录即可),点击“2024年度珠海市高成长创新型企业认定申报”模块进行信息填写,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后提交(材料提交要求详见《申报指南》“三、申报材料要求”)。
(二)区级推荐。各区(功能区)科技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在申报系统予以推荐,并出具推荐函至市科技部门。
(三)市级受理。市科技部门对经区级审核推荐的企业,经形式审查通过后予以受理。对受理申报的企业按照相应技术领域分组,做好现场答辩及实地考察安排,并通知企业根据具体时间做好准备。
(四)纸质材料报送。企业需在现场答辩前(时间将另行通知),向市科技部门提交一式五份经由申报系统导出带有水印的全套申报材料胶装纸质版。纸质材料需编排目录并按顺序装订,并经企业负责人签名、加盖企业公章和区级部门公章。
五、评审方式
(一)申报独角兽企业专题。评审规则为“指标评分制”+“专家投票制”。评审方式分为,对市内申报企业采用“书面筛选-路演答辩-实地调查-综合评议”等环节进行遴选,对市外申报企业采用“书面筛选-路演答辩-视频或远程连线直播-综合评议”等环节进行遴选。
(二)申报瞪羚企业专题。评审规则为“指标评分制”。评审方式分为,对市内申报企业采用“书面筛选-综合评议”等环节进行遴选。
六、注意事项
(一)关于退回修改。市、区两级部门在审核申报材料时,对退回企业修改完善的情况应及时通知企业并对提交情况予以跟踪和提醒。企业需通过申报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改完善,避免超过申报时间系统关闭无法提交。市级部门审核退回修改的申报材料,需经区级部门再次审核推荐。
(二)关于诚信申报。申报企业和推荐单位要落实《珠海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珠科创〔2022〕82号)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负主体责任并签署《申报承诺函》(详见附件3)。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本年度申报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申报。
七、联系方式
(一)纸质材料受理及咨询窗口(珠海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一帆,0756-3626582。
地址:珠海市高新区前湾二路2号总部基地一期B栋4楼。
(二)主管单位(珠海市科技创新局高新技术科)
联系人:罗俊杰、苏进伟,0756-2213091;谭韬,0756-2229807。
地址:珠海市工商大厦6楼615室。
(三)系统技术支持:0756-2602051,0756-2602052。
附件1:珠海市2024年度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申报指南.docx
附件3:珠海市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独角兽企业专题)申报书.pdf
附件4:珠海市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瞪羚企业专题)申报书.pdf
附件5:市科技创新局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告知企业书.pdf
附件6:《珠海市高成长创新型企业培育管理办法》(珠科创〔2024〕19号).pdf
附件7:《珠海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珠科创〔2022〕82号).pdf
珠海市科技创新局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