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院士的技术引领作用,促进我市产业创新主体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建立产学研长效合作机制,提升我市产业自主创新能力,根据《珠海市科技创新局关于延长<珠海市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珠科创〔2023〕89 号),现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珠海市院士工作站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
按照《2024年度珠海市院士工作站认定申报指南》执行(见附件1)。
二、网上申报时间和注意事项
1.网上申报日期为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9日18:00,网上材料补充完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4日18:00。
2.符合条件的单位,可登录“珠海市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113.106.103.75/#/home)”,网上注册用户,填写《珠海市院士工作站认定申请表》,并通过网上系统提交附件资料。申报平台技术支持:0756-2602052,0756-2602051(工作日 9:00-18:00),QQ群:308455743。
三、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经主管单位网上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通过系统打印书面申报材料(审核通过的正式版)一式5份报送至珠海市科技创新局科技人才科,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619室
联 系 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6-2139917
附件2:珠海市科技创新局关于延长《珠海市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珠科创〔2023〕89 号).pdf
珠海市科技创新局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