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肇庆市科技创新50强企业遴选工作的规定》,市科技局遴选出2023年度肇庆市科技创新50强企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时间从2024年3月22日起至2024年3月26日止。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函、来访两种方式向市科技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明。
受理单位:肇庆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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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