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府〔2023〕34号)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9〕115号)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提前下达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项目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技术改造与投资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孙卫红,电话:020-83135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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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