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肇庆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肇科〔2023〕30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肇庆市重点实验室的通知》要求,现将2023年度肇庆市重点实验室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2月13日~12月22日,共10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科技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2899801(办公室)、2899811(产学研结合与平台建设科)
地 址:肇庆市端州六路芙蓉西二街市科技中心大楼
肇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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