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功能区)、鹤洲新区筹备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电子函〔2023〕41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和方式
(一)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2)。
(二)本次征集的事后项目将组织项目验收,事前项目根据相关要求后续签订项目承诺书。
二、项目补贴时间范围
项目补贴时间范围: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
1.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充分认识项目入库工作的重要性,积极组织本地区项目库的申报。
2.项目申报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自愿申报,同时在粤财扶助平台(https://czbt.czt.gd.gov.cn)填写申报材料(登录平台--项目申报--主管部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系统填报完成后,下载纸质材料电子版(按照“2024省级新型储能产业-单位简称-项目名称”命名)于11月1日发送至联系邮箱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打印纸质版材料。
(二)递交材料
请各申报单位于11月2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七份)、电子版(提供光盘,并标注单位简称及项目名称)一并报送至所属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11月3日前提交本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及项目推荐表(附件4,加盖公章),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
未完工项目将根据相关要求后续签订承诺书,承诺书的绩效目标须与申报书保持一致。
依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21〕6号),项目完工后应及时提交项目验收申请。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蒋文红2538299,魏宁2159987,钟伟光3391970;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11号中侨兴商业大厦2号楼411室;
邮箱:gxjxck@zhuhai.gov.cn、zcfw@zhzsia.org.cn
附件:
1.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pdf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