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管委会印发的《东莞松山湖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办法科技特派员项目实施细则(试行)》,我局拟对2023年通过评审的申报项目进行资助(共62家,详见附件)。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该名单有异议或认为存在不宜进行资助的情况,可自本公示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恕不受理。
公示期:2023年10月23日至2022年10月31日
受理单位: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科技创新局
地址: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504室
联系人及电话:卢先生,(0769)22891996
电子邮箱:sshcgzx2022@163.com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技创新局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