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的管理办法》(汕府科〔2022〕107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汕头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第二批)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1月8日~ 11月14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科技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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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度汕头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第二批)拟认定名单
汕头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8日
2023年度汕头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第二批)拟认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