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水型企业和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2021〕40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节水型企业和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便函〔2023〕1090号)的要求,经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水利部门初审推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市水利局组织专家对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申报节水型企业进行了评审,经过评审,认为上述企业达到了《节水型企业评价标准》(GB/T7119—2018)标准要求,决定授予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惠州市节水型企业”称号(名单见附件)。
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水行政主管部门,重点围绕火电、钢铁、纺织、造纸、石化和化工、食品和发酵等高耗水行业,以列入当年度国家、省、市三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中的企业为重点对象,推动企业开展节水型企业对标建设。
请获得荣誉称号的单位,要巩固和发展节水工作成果,进一步强化节水日常管理,加强节水宣传和节水技术改造,确保节水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附件:惠州市2023年度节水型企业名单.docx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惠州市水利局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