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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关于征集汕头市精细化工领域企业技术攻关需求的通知
2023-09-25

高新区、综合保税区、华侨试验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区(县)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探索创新科技管理组织模式,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我市事业单位博(硕)士组团揭榜助力精细化工企业开展科技攻关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府科〔2023〕94号)和市委人才办的工作安排,采取“政府搭台、企业出题、人才揭榜”的方式,支持和鼓励我市事业单位博(硕)士组团揭榜助力我市精细化工企业开展科技攻关,发挥博(硕)士专业优势,充实企业科研力量,推动我市精细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我市精细化工领域企业技术攻关需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一)提出技术攻关需求企业的资格条件

    1.在汕头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精细化工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经营范围包括:保健食品制造、肥皂及洗涤剂制造、复混肥料制造、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化妆品制造、口腔清洁用品制造、建筑化学品和建材添加剂制造、生物药品制造、涂料制造、专项化学用品制造、其他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等行业。

    2.能够为研发活动实施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套条件,科技成果能落地产业化;具备良好的社会信用,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

    (二)技术攻关需求的具体条件

    1.技术攻关需求内容应聚焦精细化工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生产工艺技术难题。

    2.技术攻关任务有明确的任务指标参数、时限要求和知识产权归属等条件要求。

    3.技术攻关任务以项目形式进行实施,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项目必须有自筹经费投入,自筹经费占项目总投入经费原则上不少于50%。

    二、组团揭榜形式

    市科技局审核形成我市精细化工领域企业技术攻关需求发榜项目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发动我市事业单位博(硕)士组团揭榜。经评审立项后,每个项目资助20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本次技术攻关需求征集采用线下征集方式,请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技术攻关需求征集,并做好审核推荐工作。

    (二)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结合自身科研实际,精准凝练技术攻关需求内容,填写《汕头市精细化工企业技术攻关项目需求征集表》(详见附件2)和《承诺函》(详见附件3),形成书面材料(一式3份)加盖公章后连同可编辑电子版送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填报材料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或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企业填报的技术攻关需求信息,经审核形成发榜项目清单后,将向社会公开发布,如涉及敏感技术信息,请酌情填写。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和提出技术攻关需求的企业须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

    (三)请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各企业提出的技术攻关需求后,正式行文(含技术攻关需求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4)于2023年10月8日17:00前向市科技局推荐。可编辑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请通过粤政易发送至市科技局资源配置科邱涵同志处。

    地址:汕头市海滨路12号市科技馆9楼922室

    联系方式:资源配置科  陈 琼 邱 涵 0754-88426676

    附件:1.关于支持我市事业单位博(硕)士组团揭榜助力精细化工企业开展科技攻关实施方案.pdf

          2.汕头市精细化工企业技术攻关项目需求征集表.doc

          3.承诺函.doc

          4.汕头市精细化工企业技术攻关项目需求推荐汇总表.doc

汕头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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